据美国方面的统计,代孕需求迅猛增长,增长大原因之一是,随着生活压力、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等因素的日益加剧,我国患有不孕不育的人数比例增大。这为代孕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基础。然而在国内明令禁止民间进行代孕,且代孕为违法行为。
据了解,虽然有卫生部禁止代孕的规定,但违法代孕现象层出不穷,并且代孕价格看涨。也有不少人选择到国外代孕,因为有些国家的代孕行为合法,诸如到美国代孕已经成为了一种产业。
相关医学专家认为,科技发展到今天,代孕的事情会越来越多,生命科学的技术对法律的挑战已经产生了冲击,禁止老人继承冷冻胚胎、禁止代孕虽然可以预防违法行为,却没有考虑到情理因素。
对此,很多专家认为可以借鉴国外的立法。美国路易斯安娜州于1986年颁布《人类胚胎法》,以色列于1987年颁布《公共健康(体外受精)条例》,西班牙于1988年颁布《关于辅助生殖技术的法律》,瑞典于1988年制定《试管受精法》,德国于1990年颁布《胚胎保护法》等。这些法律均可以为我国辅助生育方面的立法所借鉴。